104學年度桃園市立仁美國中附設華德福國中小入學申請方案 104.1.14校務會議通過
一、依據:
(一) 桃園縣政府97年8月4日府教設字第0970249857號函。
(二)桃園縣華德福學校教育實驗計畫。
二、申請資格:
採自由學區,凡設籍在桃園市境內,認同及願意參與華德福教育之縣民均可申請就讀。
三、一年級新生入學申請
(一)辦理時間:每學年以辦理一次為原則,於新學年開始之前依學校於網站上公告之辦理期程為準。
(二)錄取標準:
1、分成男女生二組,按班級男女生人數各半比例原則,以完成新生入學申請程序並依積分高低排列順序錄取,當積分相同時依附則五之(三)條文決定順位。備取名單依積分高低排列,若有同分者則亦附則五之(三)決定順位。
2、仁美國中高榮國小學區內認同華德福教育理念之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優先錄取,此優先名額其比例佔該年級班級人數之百分之十為上限(採無條件進位)。
(三)積分計算:
1、五年內家長參加本校認可之華德福教育研習活動,每10小時為1分,最高以8分為限。本校認可之華德福教育研習活動有:
A、本校所辦理之家長讀書會
B、本校舉辦的家長研習課程與講座。
C、刊登於本校網頁”華德福師訓、華德福研習”之研習或其他華德福學校辦理之與華德福教育相關之研習成長講座。(非本校主辦之華德福研習,請向主辦單位申請證明,以資為證。)
2、研習積分人可為學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每場研習同一學童限登記2人。
3、已有孩童就讀本校之家庭,一位為1分,最高以2分為限。
四、轉學生入學:
(一)辦理時間、錄取標準、積分計算同一年級新生入學申請之方式辦理。
(二)名額:以各班人數(含教職員子女學生)是否已達20人之滿班人數所產生的缺額,決定該班級轉學生錄取人數
五、附則:
( (一)本校現職教師之子女得不受滿班人數限制申請入學。
(二)備取學生的名額保留至104年9月7日為止(請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辦理轉學手續,如未於時限內完成轉學手續視同放棄)。
(三)104學年度起新生與轉學生家長研習積分若有同分者,以參加本校主辦之研習積分較多者為優先(仁美優先積分上限為二分,超過者視為一般研習積分),如該積分亦相同時以抽籤決定順位。
(四)本方案經校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